为促进我室科研人员多出成果,多出人才,特别是出高水平的成果和人才。经研究决定,我室人员(含博士后、研究生)在下列期刊发表的科技论文,凡符合资助条件的,由室经费资助全部或部分版面费。
一、科技核心期刊版面费资助范围
1. 国内、国外SCI期刊――资助全部版面费
2. 国内地学及相关领域核心期刊――资助1/2版面费(资助期刊种类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当年核心期刊库期刊为准)
3. 国际会议论文(约稿)资助1/2版面费
4. 专著:科学出版社:10万字/5000元课题费
地质出版社:10万字/2000元课题费
其他省级以上出版社:10万字/1000元课题费
二、奖励和资助办法
在上述资助范围的论文作者,凭论文抽印件,到室里领取并填写好登记表,经室领导签字后,到室行政秘书处办理和领取。
在上述范围1中发表的论文,除资助全部版面费外,同时给第一作者追加课题费(影响因子×3000元,最高额度为10000元),学生为第一作者的,课题费追加给导师。
与室外人员合作在上述范围1中发表论文为第二作者的,不予资助版面费,但可追加课题费(影响因子×2000元×0.2,最高额度为5000元)。
在上述范围2中发表论文为第一作者的,由室里支付其版面费的50%。
三、奖励和资助条件
在上述范围内发表的论文,必须在论文中注明作者所在单位为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;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,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。否则,我室不予奖励或资助。标注格式:
论文题目:×××××××××××
作者:××1 ×× ××(注明通讯作者)
作者单位:
1.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,贵阳,550002 (State Key Laboratory of Ore Deposit Geochemistry, Institute of Geochemistry,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, Guiyang 550002)
以不同文种发表在同一级别期刊的同一篇论文,不重复奖励和资助,若在不同级别的期刊上发表,按最高级别奖励和资助。
四、本办法从2006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。
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
2006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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